民众检举交通违规大不易 举证需「专业级别」才能成立

民众台南警局交通违规检举网站上,对检举交通违规之举证照影片之相关说明感到却步。(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许多民众在道路行驶过程中,常会碰到许多交通违规现象,民众常想「这么过分!我要检举!」,事实上想成功检举交通违规,让警方依道安条例开单告发,并非想像中这般容易,光是提供违规事实之举证照片、影片,就有严格的规定,不先弄清楚,交通违规检举难以成立!

台南1名陈姓民众,发现路口红线违规停车影响行车安全,以手机拍摄违规照片向1999市民信箱检举,希望遏阻这种任意停车行为,却惹了一肚子气。首先是辖区警方以「未发现」结案,接下来上网想向警方检举交通违规,却发现交通违规检举,举证的照(影片)相关规定一堆,要像「检举达人」般之专业级别才能成立,令民众不禁感叹,举发交通违规真的是「警察」的专业。

陈姓民众指出,在路口10公尺内红线停车,会让转弯车因视线被遮住的关系,未能立即发现违规停车车辆,而发生行车危险,他检举路口红线违停,就是想让违规行为人注意此一情况,而不要因任意停车,影响交通安全,所以他就拿手机拍下1张违规照片,并记下违规明确地点时间就离开,事后他检具照片向1999市民信箱线上陈情检举。不久接获1999回信称,辖区警方前往查处,「未发现」该违规车辆而结案。

陈姓民众心想,违规停车不是停一停就会开走了,警方事隔多时再去,对方还继续停在红线才怪!警方找不到车就结案,不是还有违规停车迳行举发这部分要做吗?怎么没下文了?陈姓民众就想,不然就上台南市警局交通违规网站去检举违规好了,结果一上网,看到检举交通违规相关规定当场傻眼,一大篇满满的法令依据及应注意事项,其中光是检举照(影)片的需求规定就一堆:违规事实之认定:如检举动态违规车辆之行为,除应摄取清楚之车辆牌号颜色外,对于违规事实之构成,宜需检附摄取连续采证照片或录影资料为凭,俾免争议

另系违规停车者,所摄取采证照片之角度,应涵括违规车辆之驾驶座(以辨识驾驶人是否在场,车辆系临停或停车状态)。拍摄角度应将违规车辆牌号及违规事实如系红线停车、黄线停车、公车站牌10公尺内停车等),一并涵括撷取入镜,俾足以证明其违规行为。为利查证违规事实,请以个人所有拍摄之原始采证照片(影片)进行检举,勿以连结网址网路影片作为交通违规证据资料,以前述连结或网路影片检举者,将视为资料不齐全应补正案类

陈姓民众指出,看到警方这些举证规定,他顿时明白什么才叫「检举达人」,这些举证规定一般民众根本不懂,这要专业级别的人,才知道如何配合警方举发需求去拍摄、录影相关照片及影片,车要对、地点要对、角度要对、时间要对,还要有时间间隔、要完整呈违规「样态」……。

陈姓民众表示,他不是检举达人,平日对一些交通违规也不会去检举,多花时间及精力,对自己也没好处(也没有检举奖金),且交通违规检举现在规定不能匿名,也就是他要冒着个资被相关单位曝光风险去检举,他要做这吃力不讨好的事,只是因为他觉得在他检举地点红线停车的确影响行车安全。以他拍的照片为例,只有1张照片,虽然拍的违规事实十分清楚,时间、地点也有,但就不符警方规定要2张以上,不同角度,要有时间间隔、要警方能判定违规「样态」,否则检举就「不成立」。这告诉他举发交通违规是警察的「专业」,一般民众不会就要「检举」。

台南市警局指出,在交通违规检举网站上对检举举证照片、影片的相关说明,并非要让民众对检举「知难而退」,而是详细予以说明,以免当民众检举违规后,因举证照、影片无法证明所检举之违规事实,警方无法据以举发时,产生误解与认知落差,并质疑警方为何对检举照、影片之需求标准,不说清楚讲明白。警方对交通违规检举案,依法需严审核实,请民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