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达人惨了!冒名检举255件交通违规 法官这样判

桃园地院依37个伪造文书罪,再判林姓检举达人2年半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蔡依珍摄)

林姓检举达人担心个资外泄遭报复,冒用多名同事个资检举,警方回电查证时,才揪出林男冒名检举行为,林男前年8月因冒名郑男113次被判刑2年半,今又因冒用刘姓男子名义疯狂检举142件交通违规,被桃园地院依37个伪造文书罪,再判2年半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

任职于大园一间化学企业的林姓主管,常以车内行车纪录器拍得的画面检举交通违规,曾1天内就检举16件,堪称「检举达人」,但他又怕个资曝光,竟透过健康检查及协助办理相关文件,窃取下属个资检举交通违规,地区遍及桃园市及台北市,直到警方联系郑男查证检举事项,郑男一头雾水,警方才循线追出林男冒名检举行为,其中冒名郑姓同事检举的113件违规,分别在26天检举,桃园地院2022年8月已依26个行使伪造准私文书罪判2年6月。

刘姓同事也遭林男窃取个资,在2021年4月至7月间检举违规高达142次,林男辩护人一度辩称2案仅是冒用的被害人名字不同,但是出于同一犯意,在重叠期间内犯伪造准私文书罪,主张检方重复起诉,应不受理。

但法官比对日期,林男冒用刘的名义比较早,起意时间及行为时间都不同,且林男会交错冒用2人姓名,认为林男每次检举都是有意识的选择冒用,且林男宣称已和刘男无条件和解,但刘却说当时签和解书时,以为仅遭冒名1、2件,后来才知数量破百件,主张和解无效。法官认定未达成和解,依触犯37件行使伪造准私文书罪,判有期徒刑2年6月。

桃园市交通警察大队长林鼎泰呼吁民众切勿盗用他人个资,以免触法,民众也应妥适保管个人资料,避免随意弃置含有个资的文件,或以影像、文字方式传送他人,避免遭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