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魔人退散!交部要修法 未来不能「匿名检举」交通违规

▲防止民众浮滥检举,交通修法,未来不可匿名检举交通违规。(图/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近来因手机拍照录影行车纪录影像取得越来越便利,出现不少「检举魔人」,检举案逐年增加,但不少案件查证困难,常造成警方困扰。为民众避免浮滥检举,交通部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增订检举人应提供身分证统一编号公路主管警察机关查证,修正案最快4月底前上路

交通部指出,由于科技日新月异科学仪器搜证便利,民众检举案件呈逐年成长趋势。为确保检举资料真实性,有检举人真实姓名联络方式是属受理机关必要的查证方式,甚至于法院审理交通违规行政诉讼案件涉及证据调查须请检举人到场说明,避免因无法确认检举人身分而无法联系

▲未来检举交通违规,检举人应提供身分证统一编号供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查证。(图/资料照/记者林悦翻摄)

为加强执法品质,交通部预告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一项第一款,增订检举人应提供身分证统一编号供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查证。另增订第三项规范,只能检举7天内发生的违规事件,若超过7天,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将不予受理,以减少行政成本

这次修法也明订,交通违规案件情节轻微以不举发为适当者,有客观事实无法执行劝导程序时,将可免予劝导就免罚。另外,公路主管或警察机关为查证民众检举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必要时可通知检举人到案说明。检举人经受理机关通知补正检举资料或到案说明时,应配合补正资料或到案说明等规定

交通部表示,会检讨现行民众检举相关规定,是为了让检举人对检举事实负责,法规预计预告14天,最快4月底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