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7岁以下童 临停不限3分钟

自12月1日起,接送未满7岁儿童上下车黄线临停不受3分钟限制。(本报资料照片

自12月1日起,有3项交通新制上路,其中,《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有关黄线临停开罚的规定,放宽接送未满7岁儿童上下车,不受3分钟限制,但不包含等待时间;另外汽车装载货物脱落等罚锾上限从9000元提高至1.8万元;交通违规案件举发期限,从3个月缩短为2个月。

立法院今年三读通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道交条例》第55条有关黄线临停部分交通部表示,法规修正后比照接送行动不便人士,让接送未满7岁儿童上、下车者,临时停车不受3分钟限制。为了减少执法争议,交通部已经与警政署共同制订执法认定原则,例如计算仅限于接送期间,不包含等待时间。

交通部指出,红线维持禁止临时停车,到黄线临时停车并接送,才有不受3分钟时间限制。此外,警方也有行政裁量权,例如在红线临时停车接送儿童上下车,但没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时,可视个案免罚

立院日前也修正《道交条例》第30条,加重汽车装载货物脱落、掉落及装载危险物品未依规定车道行驶的处罚,也将于12月1日起上路。交通部表示,修正重点主要是提高罚锾上限,由9000元提高至1万8000元。

交通部表示,配合修法,交通部公路总局制作车辆安全装载货物指引手册」,以10种常见的散落物态样并对应车型案例,搭配图文说明、对照表以及叮咛方式编定,让货车驾驶更加清楚知道如何稳妥装载货物。

《道交条例》第90条,一般交通违规案件的举发期限,修正内容从3个月缩短为2个月,目的是让违规者能及早收到举发单,了解违规事项,同时减少驾驶被连续开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