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通新制12/1上路!接送「7岁↓儿童」临停黄线可超过3分钟

记者李宜秦台北报导

三大交通新制12月起上路交通部增订汽车装载货物脱落、掉落及装载危险物品未依规定车道行驶之罚责;接送未满7岁之儿童上、下车者,临时停车不受3分钟之限制;交通违规案件之举发期限由3个月缩短为2个月等规定,新规均将于12月1日起生效

▲交通部修正三大条例,新规12/1上路。(图/记者李宜秦摄)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0条,针对汽车装载货物脱落、掉落及装载危险物品未依规定车道行驶,罚锾上限由9000元提高至1万8000元。路政司表示,公路总局将订定车辆装载货物指引手册,下月7日邀集相关公会召开说明会,届时将以实车演练,让驾驶人确实了解新规。

▲▼车辆安全装载货物指引。(图/交通部)

为便利家长接送儿童,交通部比照接送行动不便人士上下车规定修法,12月起接送「未满7岁」之儿童上、下车者,黄线上临时停车不受3分钟限制。路政司解释,此规定由儿童上车起开始计算,接送时间的临停可超过3分钟,免罚300到600元罚锾。

路政司解释,7岁的年龄规定是参考美国资料,考虑到7岁以下儿童对外环境表达能力较低,接送上需要较多照顾。不过只要临停没有妨碍到人车通行,警察并不会特意刁难过问,停车在红线上则多会以劝导为主。

▲交通部强调,修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图/记者李宜秦摄)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90条,将一般交通违规案件之举发期限由3个月缩短为2个月,汽车肇事致人受伤或死亡案件未送鉴定而须分析研判者,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其目的是为了让违规者能及早收到举发单,了解违规事项,以达到教育导正行为的效果,并减少被连续开罚情事

▲交通部修法调高罚锾金额。(图/交通部)(点图放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