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起接送未满7岁童 车辆黄线临停不限3分钟
12月交通新制增加接送未满7岁儿童上、下车,临时停车不受3分钟限制。图为民众下班到幼稚园接小孩回家。(资料照 王英豪摄)
12月1日起,3项交通新制上路;其中,接送未满7岁儿童上、下车,在禁止停车的黄线临时停车不受3分钟限制,但不包含等待时间。
交通部6月10日公布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调高汽车装载货物脱落、掉落及装载危险物品未依规定车道行驶的罚责;接送未满7岁儿童上、下车者,临时停车不受3分钟限制;交通违规案件举发期限由3个月缩短为2个月等规定,行政院核定12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日前配合完成修正子法「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及相关施行前准备。
新规定中,增加接送未满7岁儿童上、下车,临时停车不受3分钟限制。
交通部为减少执法争议,已与内政部警政署共同制订执法认定原则,并请警政署转知所辖警察机关进行相关执法教育训练。
交通部说,原本就有对接送行动不便之人上、下车,不受临停3分钟限制的规定,现在扩大适用对象至未满7岁儿童,但不受3分临停限制仅限于接送期间,不包含等待时间;至于红线部分,仍禁止临时停车接送上下车,但是在没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的情形,则可视个案具体事实,可免予举发。
交通部针对汽车装载货物脱落、掉落及装载危险物品未依规定车道行驶的罚锾,提高上限,由新台币9000元提高至1万8000元。
交通部说,加重罚锾,是为了降低行驶中车辆装载物掉落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风险,同时提高货物运送人员及驾驶人对于货物的装载固定、捆绑方式应有的基本知识及安全驾驶的观念。(编辑:管中维)109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