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你愿意你的异性夫妻,同时拥有同性婚姻吗?

同志游行争取婚姻平权。(图/记者周宸亘摄)

文/刘建邻

婚姻平权草案近日在立法院通过一读,有人在媒体发文表示:一读版本内容是将《民法异性婚姻的架构,让同性受到相同的要求,负相同责任一对一的单偶制度丝毫未改。

对此,笔者试问,现行法律规定,一夫一妻不可重婚。这个法案若通过,两夫(或两妻),不是一夫一妻,两夫可不可以重婚?两妻可不可以重婚?同性恋者(gay)平权的意思是又要同性恋(同性婚姻合法化),同时又要异性恋(又要同时拥有异性婚姻法律上的权力)吗?

若是,试问这样的平权立法,和非同性恋者无关吗?你的平权可以建立在别人不平权的基础上吗?试问,有多少人愿意他的异性夫妻,同时拥有同性婚姻?

如此平权立法若成功,即表示不论过去、现在或未来的异性夫妻,你的另一伴随时可以变成gay,再找另一个gay去结婚,同时拥有两种婚姻?

这些同性恋者还告诉我们,他们同时拥有同性婚姻之后,不会影响原本的异性婚姻?若我们不这样立法,就是歧视他们?还有人认为,台湾若立这样的法,将成为伟大的国家?非同性恋者,快醒醒,这样的立法可能将与每个人的婚姻密切相关。

目前同性恋平权修法法案虽然没明文写着可以同性恋可以重婚的叙述,但笔者质疑,很多人是要往这方向修法。(有人也说本来的法律就规定婚姻重婚在没胜诉前,本属于合法)

至今,大部份民众都不暸解所谓同性恋平权立法法条的实质内容与意涵。台湾民众应监督立法者,让一切不对的事情都不会发生。

作者刘建邻,硕士顾问公司总经理,本文为读者投书,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 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