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违规不予民众检举」网路连署要求撤回 交通部正式回应了
图文/镜周刊
立法院今年5月修法通过《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轻微交通违规自6月底开始不再开放民众检举,有民众在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发起连署反对放宽相关规定,呼吁行政院撤回法案。此案获得5千多名网友附议,交通部今(10日)正式做出说明。
民众在公共政策参与平台发起「恢复法治! 请共同营造不易让大家违规的交通5E环境!提供合乎科学的临停空间!保护生命优先!」主要诉求包括反对放宽修正「违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统一裁罚基准及处理细则」第2条,最高罚锾1,200元以下轻微违规记点;以及反对放宽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当场举发案件记点,迳行举发不记点,及最高罚锾 1,200元以下轻微违规不予民众检举。请行政院立即撤回相关法案。
该案3月发起,5月附议通过门槛,相关单位陆续做出回应,交通部今也发布新闻稿回应说明,回应该提案民众的建议,强调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之重要工作,亦为行政院相当重视之施政重点,交通部每个月都会召开道安会议公布相关道安改善工作办理情形,并持续与内政部和地方政府积极合作办理改善策略。
针对《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条文修正案,交通部说明,相关修法是为呼应社会对加强保护行人及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之期待。部分条文修正案去年6月30日施行,虽道安有改善,但社会各界均反映民众检举违规临停及骑楼停车案件数量暴增,无足够之合法临时停车空间,确属道路环境现况,亟需从源头改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部参酌社会各界意见,以工程改善手段先替代监理执法手段,在行人环境及停车或临时停车问题尚未改善前,系统性检讨最高罚锾1,200元以下轻微违规限缩不予民众检举,及当场举发案件始予记点,迳行举发(包含科技执法及民众检举案件)不予记点,经行政院今年3月7日通过核转立法院审议,经立法院5月14日三读修正通过、6月30日开始施行。
有关完善道路设计规范及友善行人环境部分,交通部颁订「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公路路线设计规范」「交通工程规范」及「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等规范,供各级道路主管机关依循办理相关标志、标线及号志等交通工程设施之设置,以维设施之一致性及标准化,提升公路之安全及顺畅。
在驾驶执照管理方面,为加强高风险驾驶人管理,交通部已预告修法将按违规程度分级给予相对处分,并加严较高风险驾驶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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