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检举交通违规 屏警统计:不到一年超过8万件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爆增,其中红灯右转为交通违规前五名。(警方提供/林和生屏东传真)

民众检举交通违规爆增,其中未戴安全帽为交通违规前五名。(警方提供/林和生屏东传真)

经统计,屏东县2023年1至10月民众检举各类交通违规总件数为8万7000件,较去年同期5万9610件、增加2万7390件(46%),经分析民众检举各类交通违规前5名分别为,「未依规定使用灯光」、「违规停车」、「不依标志、标线及号志指示行驶」、「闯红灯」、「未戴安全帽」。

此外,有关民众检举违规交通违规前10大路段,分别为屏东市建国路段、屏东县台1线路段、东港镇中正路段、屏东市自由路段、潮州镇新生路段、屏东市瑞光路段、潮州镇延平路段、屏东市广东路段、屏东市民生路段及台88快速道路。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现行违规停车可检举范围分别为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车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车招呼站10公尺内或消防车出、入口5公尺内、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娱乐、展览、竞技、市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及身心障碍专用停车位;不依顺行之方向临时停车、并排(临时)停车则不受范围限制,路段违规亦可检举。

另依照交通部2023年8月9日交路字第11200233351号函释,驾驶汽车因上、下客、货,致有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违反临时停车规定之情形时,若尚无妨碍其他人、车通行者,系得施以劝导,免予举发,因此无论当场稽查或受理民众检举,均应兼顾裁罚细则所规定得施以劝导免予举发之规定审认处理。

警方受理民众检举案件后,依据民众提供资料及裁罚细则规定审视个案具体事实后认定,如尚无妨碍其他人、车通行,则施以劝导免予举发;如属已有妨碍其他人、车通行等无得施以劝导违规态样,则依规定举发。

变换车道未依规定使用方向灯亦为民众常遭检举违规态样,驾驶行车时除依标志标线指示行驶外,如有转弯或变换(跨越)车道情形时,亦须使用方式灯提醒其他用路人,以维护行车安全。

屏东县警察局长蔡文峰呼吁民众遵守交通法令,遵循标志、标线及号志指示,切勿贪图方便而冒险违规,确保交通顺畅,以及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