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减民众检举新法30日实施 新北警加强违规执法!4项目仍开放检举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预计30日施行上路。(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提供)

《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部分条文修正预计30日施行上路,本次修法以「微罪不开放民众检举也不记点」方向,微罪部分(最高罚锾1200元以下)保留「骑机车未依规定戴安全帽」、「不依顺行方向临时停车」、「占用身障者停车位」,以及「汽车在人行道(不含骑楼)与行人穿越道违规(临时)停车」等仍开放检举。

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指出,修法取消项目包含:「骑机车手持手机使用」、「手持、吸食、点燃香烟致有影响他人行车安全」、「倒车未显示灯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车倒车无人在后指引」、「并排临时停车」、「在桥梁、隧道、圆环、障碍物对面、快车道及骑楼(临时)停车」、「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公共汽车招呼站10公尺、消防车出入口5公尺内(临时)停车」、及「在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娱乐、展览、竞技、市场、或其他公共场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违规停车」。

新北交大表示,取消之项目新北市今年1至5月受理约8万件,修法施行后将无法再检举,可直接110报案通知辖区分局前往取缔。为避免限缩检举导致是类违规增加,新北警将分析违规停车报案热时热点,针对违规停车高发路段编排勤务加强巡查,并审酌该路段道路路型、违规情形、事故肇因及交通设施等因素,滚动式评估该路段交通执法需求,并请用路人遵守交通规则。

有关违规记点的部分,限缩当场由警察拦检、可确认驾驶人身分才纳入记点,同时一并修法排除迳行举发、科技执法与民众检举等情形。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讲习扣抵违规点数次数,从现行的每年1次可抵扣2点规定,放宽为每年2次可抵扣4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