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不怕公司倒 《保险法》拟开放银行成立保险部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行政院会18日通过《保险法》修正草案金管会主委曾铭宗会后解释三大修法重点,其中为了提高消费者保护程度,开放银行可以成立保险部门办理保代保经业务,「保代、保经资本额很小,只有500万、1000万,(纠纷时)没有办法充分照顾消费者权益。」▲金管会主委曾铭宗(左)18日参与行政院会后记者会,解释保险法修法。(图/记者赖于榛摄)曾铭宗说,修法三大重点,包括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可以担任董监事、银行可以成立保险部门办理「保代、保经」业务,提高消费者保护程度、导入立即接管措施,未来保险公司RBC(资本适足率)在50%以下,就可以接管,并且不需使用公帑,「对健全保险业有重要意义。」

为何开放银行抢食「保代、保经」市场?曾铭宗说,目前透过银行卖保险的市占率已经超过50%,实际上「保代、保经」还有50%左右的市场可以发展,加上银行都是设立「保代、保经」公司处理保险业务,但发生纠纷时,银行却又认为是「保代、保经」的销售行为,「保代、保经资本额很小,只有500万、1000万,(纠纷时)没有办法充分照顾消费者权益。」

曾铭宗指出,《保险法》修法若是通过,未来开放银行设立保险部,出事时银行就要出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障会更大。至于有业者呼吁,保险业投资公共建设35%的上限应该要提高,曾铭宗说,目前仍在研议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