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狂追!毒虫自撞护栏「1人亡」家属要国赔 法官驳回基层警赞翻

▲警察执行勤务时,常得面临两难选择。(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桃园保安大队警员陈风烈驾驶警车,追捕骑机车逃逸的毒犯余政兴过程中,后座女子黄雅雯先是扔毒品,又脱安全帽砸警车,双方一路追逐,结果余男失控自撞水泥护栏,后遭警车擦撞,黄女弹飞死亡。因此,黄女家属向余男及保大提出民事求偿、国家赔偿法官表示,员警在追逐的过程中并没有违反比例原则、无过失,判国赔败诉;余男则须赔偿黄女家属1160万元。

桃园市保安大队员警陈风烈2009年12月27日驾驶警备车巡逻时,因余政兴的机车超越红灯停止线,副驾驶座郭姓员警摇下车窗,示意余男停车接受稽查不料他马上闯红灯逃逸;途中,坐在机车后座的黄雅雯先是抛甩白色毒品,又脱下安全帽往背后砸。

▲余嫌骑车撞上路旁的水泥护栏,导致后座黄女弹飞又撞上警备车不治。(图/示意图,翻摄自Google Map)

随后,余男以蛇行方式意图甩开警察,双方一路追逐,余男逃至道路狭小的产业道路,警备车以3至4公尺距离紧跟在后。最后,机车撞上水泥墩护栏,后车尾紧接着遭警备车左前车门擦撞,黄女被抛甩出去,送医后不治身亡,余男则多处骨折

黄女家属不满,分别向余男及保大提出求偿及国赔。桃园地院认为,陈员有取缔及追踪稽查的职权,有合理怀疑余、黄有犯罪嫌疑才行使拦查追捕的刑事侦查权,且黄女过程中丢出海洛因、还以安全帽攻击警车,现场迹证研判,是余男自撞上水泥护墩,非警车追撞,因此判陈员没有违反比例原则、无过失,驳回国赔请求。

保大和基层派出所的其他员警听闻判决,纷纷大赞法官,并表示这对第一线员警来说,是非常大的鼓励。此外,法官判余男须赔偿黄女父母孩子及相关亲人共11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