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又颖之死!网路霸凌涉刑事犯罪部分 中检将侦办

▲ 杨又颖:快活不下去!生前对话提轻生。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艺人杨又颖走上绝路,她在遗书提到网路的「污蔑霸凌」,她的哥哥23日代表家属出面,提到妹妹一直无法释怀网路的匿名攻击,让她深陷忧郁地狱,尽管家属不会对网友提告,台中地检署表示,网路霸凌言论如涉公诉罪或是刑事犯罪部分,会主动了解侦办。

本名彭馨逸的艺人杨又颖(Cindy)21日于台中住处自杀身亡,留下心碎的家属与心痛粉丝,她在遗书提到网路的「污蔑式霸凌」,杨又颖的哥哥23日代表家属出面,提到妹妹一直无法释怀网路的匿名攻击,过去几个月也曾陪她到医院就医,还是无法将她从霸凌地狱中拉出。

▼ 哥哥:其实爱她的人,远比抹黑她的人多很多。

杨又颖哥哥说,「抹黑造谣的人,很可能就是她身边朋友,刊登出来之后,还反过来安慰她不要在意,让她非常苦恼不知道可以相信谁?」但家人原谅抹黑者,只希望妹妹的死,能唤起社会大众言语霸凌的重视,也希望不要再有下一个人受伤。

台中检方表示,网路霸凌言论涉及污蔑、造谣等人身攻击,可能触犯公然侮辱或诽谤等罪,属告诉乃论,可由配偶、直系血亲三等亲旁系血亲独立提出告诉,若涉恐吓等公诉罪部分,检方会一并了解,对涉及刑事犯罪部分将主动侦办。

▼ 杨又颖亮眼,就医后仍无法从霸凌地狱中走出来。

律师刘育辰表示,在网路上发表、转述或散布毁损他人名誉的言论,可能构成诽谤、公然侮辱等罪,因为属于告诉乃论罪,必须由被害人主动提告,爆料者只要可以证明所言属实就不罚,但如果是「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者」,即使是事实犯法

刘育辰也指出,被害者要告得先有「对象」,以往可以请网路警察查IP,但在通讯保障及监察修法后,调阅IP的资格变得非常严格,必须以重罪前提,而公然侮辱、诽谤等根本非重罪,因此除非被害者清楚知道是谁爆料,否则查不出爆料者的身分,就无从「告」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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