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枪击毙西门町飞车狂贼! 勇警霸气:国家给我枪当然要用啊

员警张景义4年前在西门町击毙拒捕窃贼,遭检方起诉。(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万华分局员警张景义,4年前在西门町围捕开车冲撞人行道的黎姓嫌犯情急下朝车轮连开2枪,其中一发子弹却击中黎男腹部,造成他死亡,被依业务过失致死罪起诉。台北地院辩论终结,张景义强调「国家给我保护人民的枪,当然要用」。

2013年8月13日晚间,新北市中和警方拦检涉及窃盗的30岁男子黎育维,黎男开车逃逸,一路从中和飞车逃到万华西门町闹区,撞上人行徒步区旁石墩。当时人行道上有街头艺人表演,还有不少民众围观,万华分局警备队员警张景义正好路过见状,担心黎男横冲直撞会伤及无辜,立刻拔枪喝令黎男下车。

不料黎男非但不下车,还加速朝张景义的方向冲来,张景义于是瞄准轮胎开了一枪,见黎仍不停车,又闪身朝轮胎再开一枪,结果其中一发子弹意外贯穿挡风玻璃击中黎男的腹部,造成他伤重不治死亡。

黎男家属控告张景义涉及业务过失致死,台北地检署曾二度不起诉,但都被高检署发回。北检第3次侦查时,发现张举枪时黎男已经倒车,认为张景义开枪时并没有急迫性,认定他有过失责任、违反用枪时机规定,因此将他起诉。

黎男家属和委任律师说,弹道分析显示张景义射击挡风玻璃而非轮胎,或许是后座力偏差,也可能是张景义太紧张,但不管怎样都未尽注意义务,违反警械使用条例黎父黎妻表示,虽然黎男把车开上人行道不对,但不表示要判死刑,就算要开枪也应该先对空鸣枪。家属说,黎育维有3个孩子,对于张景义该如何量刑没有意见重点是3个孩子该怎么办。

张景义则说,警察看到危害发生,不能不设法阻止,当时为了让车辆停止,最好的方法就是射破轮胎。张景义说,「不然要我肉身挡车去给车压吗?拿棍子去敲吗?」、「国家发给我保护人民的枪我当然要用啊!」

张景义表示,自己是人脑不是电脑,没办法计算出子弹射出的角度,对于黎男死亡也尽自己最大努力补偿,基于道义责任已经先给家属80万元,主张自己无罪。全案12日辩论终结,将于明年1月9日宣判

▼张景义坚持自己用枪时机符合规定应判无罪。(资料照/记者杨佩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