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是会开枪 贼驾车闯人行道遭击毙!警察被起诉

▲因为击毙人行道上横冲直撞的窃贼而遭起诉,张景义说,只要在发生民众安全遭到危害「我还是会开枪。」(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追缉窃贼开枪,窃贼中弹后不治,台北市万华分局警备队警员张景义,在历经2度不起诉之后,全案逆转,被认定「开枪时机非急迫」而起诉。张景义出面谈到当时状况及得知裁定结果心情,他说「再发生人民生命安全遭危害的情况,我还是会开枪,因为警察的使命,就是保护人民。」

已经42岁的张景义,警员班147期毕业,从警23年了。他表示,事发当时正是情人节西门町人潮比平日还要多,当他发现窃贼苏育维时,苏男已经将车开上中华路的人行道横冲直撞,他立即前往围捕,一度将苏男逼出人行道,但苏男转个弯又冲了上去,还是人潮集中的中华路、峨嵋街、成都路中间人行道,甚至试图冲撞他。

过程中,已经有不少民众逃离,还有民众慌乱中跌倒在地,避免无辜民众受伤,张景义想办法挡在苏男驾驶的轿车前,并且朝右前车轮开2枪,才让苏男停下车来。

张景义强调,当时他心里只想着,不要让无辜民众受伤,而这也是身为人民保母责任,因此没做多想开枪,却因此被起诉,他坦言心情很沉重,也担心打击到警察士气,但还是尊重司法,坦然面对。

针对张景义的在被起诉后,将面临法院拢长的审理,万华分局表示,支持合法值勤公务,也已呈报警政署,将提供张景义在相关法律律师费用上之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