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殴名律师叶建廷 3煞遭判6到10月不等徒刑

名律叶建廷被打,3嫌主动投案。(图/记者杨佩琪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知名律师叶建廷,2016年6月间清晨在台北闹区街头遭3名蒙面男子围殴,打得头破血流检方杀人未遂罪嫌起诉3男,但一审法院改依伤害罪判刑6到10月不等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18日二审宣判,仍认定3男犯伤害罪,驳回检辩双方上诉,本案仍可上诉。

叶建廷(51岁)是中兴大学法学硕士法官训练所34期结业,曾任台北地院法官,10年前转任律师,曾帮涉及红火案的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胖达人内线交易案的艺人小S老公许雅钧、以及在多起合宜住宅弊案中行贿的远雄赵藤雄等人打官司,颇负盛名。

判决指出,黄晨铵原名黄郁豪)与友人陶彦诚蔡逸晟,3人于2016年6月22日清晨7点半,就埋伏在叶建廷位于新生南路住家附近。待叶于8点半出现后,尾随叶至台大体育馆外的人行道,3人分持铁棍铁锤攻击叶建廷,叶头破血流,送医后头脸撕裂伤、第4肋骨骨折等伤。案发后检警展开追缉,3人于同月24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到警局自首,检方依照杀人未遂罪提起公诉。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程序,外界传出多种动机论,怀疑有幕后藏镜人,但3人一口咬定下手动机是不满叶建廷为财团老板打官司,才决定教训他。一审法院认为被害人头部只有前额撕裂伤,其余伤势集中在躯干四肢,并非攻击要害;另外监视器画面也显示3人攻击范围皆为肩部以下,因此3人不构成杀人未遂罪,仅成立伤害罪。并量处主谋黄晨铵有期徒刑10月;陶彦诚、蔡逸晟各判6月,可易科罚金18万元。

案经上诉,高等法院18日二审宣判,认定3人于光天化日之下,在人车往来频繁之案发地点,分持甩棍、铁锤共同攻击告诉人之腰部、四肢等非人体致命之处,不足1分钟即自行罢手,任由告诉人逃离现场,其等系出于教训目的而伤害告诉人而无杀人犯意甚明,仅成立伤害罪。又3人向警察机关自首,依法减刑后,仍维持一审刑度,驳回检辩双方上诉。本案仍可上诉第三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