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讨1万元!揪4恶煞殴打强押少年 高雄妇判6个月徒刑

高雄市一名44岁曾姓女子为了帮朋友讨债1万元,竟然于2022年底找了4名均19岁的少年殴打一名江姓少年并限制其自由。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由于江姓少年原谅众人,判处曾女半年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高雄市44岁曾姓女子为了帮朋友讨债1万元,竟然于2022年底找了4名均19岁的少年殴打一名江姓少年,众人还把江姓少年带到杉林区十张犁河堤,要求家人筹钱,在限制江少2小时后才放其离去。桥头地院审理后依成年人与少年共同故意对少年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徒刑6月。另4名少年因为江姓少年的原谅,获得缓刑。可上诉。

为了1万元,曾女与谢姓、何姓、江姓与张姓少年于2022年12月6日得知江姓少年到了其陈姓女友的住处,因此到场讨债,过程中众人以徒手或持铁棒、安全帽殴打江少,导致江少的脸部、脸部、背部、臀部、四肢多处挫擦伤、右小腿挫裂伤、左尺骨骨折等伤害。

众人还把江姓少年带到杉林区十张犁河堤,何姓少年等人还恐吓江少:「你如果今天没有拿出1万元,你就不能回家!」令江少心生恐惧。江少在被限制两小时自由后才得离去并报警。旗山警方讯后移送桥头地检署侦办,桥检起诉。

由于谢姓等4名少年已与江姓少年达成和解并赔偿完毕,至于曾女虽然未和江少和解,但江少到庭时表示:不用再安排调解,愿意原谅众人。桥头地院审理后,依成年人与少年共同故意对少年犯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曾女徒刑6月。另4名少年犯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聚集3人以上实施强暴胁迫罪,各处徒刑6月,均缓刑2年,可易科罚金,并支付公库5万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