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夜砍断情敌手筋 高雄男遭判6年徒刑

陈男暗夜闯入阿林住处,拿棍棒重击阿林头部,还持面包刀挑断他的手筋高雄地院杀人未遂罪判陈男6年徒刑,可上诉。(翻摄画面洪浩轩高雄传真)

高雄28岁陈姓男子爱恋大她7岁的张女,却屡遭张女拒绝,并与53岁的阿林(化名)交往、同居,多次追求未果后,陈男心生不满,暗夜闯入阿林住处,拿棍棒重击阿林头部,还持面包刀挑断他的手筋,高雄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判陈男6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指出,陈男平时在工地打工,自认是张女的男友,却数度遭张女拒绝,情绪受到极大影响,随后还得知张女除了正与阿林交往外还共处一室,让他相当不满,便在去年7月间的深夜,趁着月黑风高之际,潜入阿林住处对他行凶

当天陈男从苓雅区跑到旗津区的阿林住家,先以面包刀割破纱门后,再伸手开锁,潜入后看见阿林与张女同榻而眠,更是怒不可抑,持球棒往阿林头部狠狠重击,阿林惊醒后与陈男发生扭打,这时陈男却拿出预藏在腰际的面包刀对阿林挥砍,打斗过程中陈男还不断喊叫「我要杀死他!」,虽然阿林伤痕累累,但仍奋力将陈男压制在地,直到张女报警,将陈男逮捕归案。

虽然阿林逃过死劫,但仍造成他右手筋遭砍断、左手与腿部也有多处擦挫伤,陈男被捕后坦承犯案,更坦言「无法忍受女友跟别的男人在一起」,高雄地院依杀人未遂罪嫌判处陈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