嚣张揪众强拦北市消救防护车 恶男遭判4月徒刑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陈姓男子涉嫌在102年2月间伙同何姓等友人,先在古亭国中人行道把李姓男子围殴成伤,北市消防局据报将李男送医途中陈男等人竟驾车尾追至宁波西街汀洲街口,再强行把救护车拦下,并打开后车门欲将受伤李男再拖下车,后经人劝阻才悻悻然离开,台北地院审理后1日依妨害公务判处陈男4月徒刑

▲陈男嚣张揪众拦救护车,遭判4个月徒刑。(示意图资料照与本案无关)

陈男在102年2月涉嫌伙同何姓、邱姓及许姓青少年等人,在古亭国中前人行道围殴李姓男子,被控涉伤害和教唆伤害,台北地院法官审理时,发现陈男在此案中另有揪众强拦救护车行为,于是,发函检警再就妨害公务部分进行侦办。

检警查出,陈男等人在殴伤李男后,台北市消防局泉州分队据报到场将受伤方李男送医,不料,陈男等人人竟驾车尾追至宁波西街与汀洲街口,强行将救护车拦下,陈男和邱男还打开救护车门,欲将李男强拉下救护车,其他人则在一旁鼓噪、叫嚣,之后经一女子劝阻,陈男等人才悻悻然离去。

法官审酌陈男犯后坦承犯行态度良好乃轻判其4个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罚金新台币1千元折算1日,同案共犯何姓、邱姓及许姓男子,因犯案时尚未满18岁,则由少年法庭调查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