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揪人讨债 持枪恐吓少年「载去高树埋起来」!法院判6年

刘姓男子为讨债纠众对苏姓少年殴打并强押上车,桥头地院(见图)审理后依未经许可持有非制式手枪罪等判处刘男6年5月徒刑。(本报资料照片)

刘姓男子在为了向苏姓少年讨取欠款42万元,他竟然于2022年5月27日邀请伍姓等4名男子与少年一起讨债。刘男以非制式手枪恐吓苏少,还扬言说:「要载去高树埋起来」。众人强押苏少上车,直到当晚在左营遇到警方临检才结束。桥头地院审理后,依未经许可持有非制式手枪罪等罪判处刘男6年5月徒刑。伍姓男子等人均获得缓刑。可上诉。

16岁苏姓少年于2022年为了摆小吃摊生意,向刘男借了42万元。刘男因此于当年5月找了伍姓男子等人向苏少讨债。刘男等人得知苏姓少年在高雄市三民区鼎中路上公园出没,因此到该处找到苏少,要他还钱。

刘男当时还以拉动非制式手枪滑套的动作,告知苏少:「要载去高树埋起来」一语。同伙的伍姓与廖姓男子则动手打苏男,江姓男子与廖姓少年则在旁加油助威。众人之后强押苏少进入一辆自小客货车,将车开上路,限制苏少的自由。直到当晚近深夜0 时,刘男等人在左营新庄仔路碰到警察临检,才结束这场6分钟的车上胁迫。

刘男等5人落网后认罪并与苏少达成和解,桥头地院法官审理后依未经许可持有非制式手枪罪,判处刘男6年徒刑,并科罚金4万元,没收手枪与子弹。刘又犯犯意图供行使之用而携带凶器在公共场所聚集三人以上首谋及下手实施强暴胁迫罪,处徒刑10月。两罪应执行6年5月徒刑。

至于伍姓男子等4人涉犯在公共场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实施强暴罪、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徒刑2至6月,须向公库支付2至5万元,均获得缓刑。可易科罚金。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