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环保稽查员收贿 遭判7年6月徒刑
陆男从2014年8月起担任环保局环保稽查科稽查四股第五稽查分队稽查员,负责查察新北市树林、新庄、莺歌及三峡区的空气污染、水污染及噪音等公害。
2016年8月间陆男前往查察树林某工厂后,却与工厂负责人相约见面,骗称工厂已遭停工,若继续营业不仅要坐牢,且违规金额超过80万,是否呈核裁罚全由他一人决定,并比出「1」、「0」手势佯称可代为打点主管,再比「2」、「0」表示可帮忙取得许可证文件,让工厂合法化。
李姓负责人为了不让工厂停工,连续两天先后付出9万、6万元贿款给陆泓达,但打电话去环保局询问却未能过关,遂向廉政署检举,检廉也在数林某连锁咖啡店布置重兵,全程录下了陆男索贿的恶行恶状。
陆男在法院审理时否认犯行,但合议庭依照李男及李男房东偷偷录下的录音内容等证据判定,陆男只是稽查员,并无停工及裁罚额度决定权,却利用职务上机会向民众诈取财物,审结后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判陆男7年6个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