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1500帮医师清垃圾 北市清洁队员惨遭判1年6月缓刑4年
台北地方法院。(本报资料照)
台北市环保局万华区清洁队陈姓队员,去(2023)年3月间涉嫌协助某诊所负责人林姓医师处理未以专用垃圾袋装一般垃圾,收受1500元,台北地检署依贪污行、收贿罪起诉林、陈2人。台北地院今(26)日上午宣判,依贪污罪判处陈有期徒刑1年6月,缓刑4年,须支付公库5万元,褫夺公权1年。林遭判4月,缓刑3年,支付公库3万元,褫夺公权1年。可上诉。
起诉指出,陈男自2008年1月16日起,在台北市环境保护局万华区清洁队昆明分队担任队员兼驾驶迄今,负责一般废弃物及资源回收清运、处理及驾驶车辆等工作。
去年3月13日上午,万华区某诊所负责人林姓医师,因未以台北市专用垃圾袋装盛家中垃圾及废弃物,并堆放于人行道上,陈男当时驾驶资源回收车执行路霸清除作业时,看到诊所前堆满垃圾,遂进入诊所告知林男,未以专用垃圾袋盛装的一般废弃物垃圾需自行清运。
林男当场从衣服口袋中拿出1500元现金,要交给陈男,请陈男协助清运垃圾,陈男虽曾以自己是公务员不得收受民众金钱,推托数次后,仍收下林男1500元,并于稍晚回到原处,协助林男清理垃圾。
检察官审酌陈男自白认罪,犯罪所得已返还林男,且贿款金额未超过5万元,请求法院依法减刑并从轻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