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贿盗国宝 故宫助理研究员遭判刑9年

故宫博物院研究员及研究助理被控盗取国宝、开立不实发票诈领运费一审最重被判9年有期徒刑。(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故宫博物院研究助理员陈耀东,及研究助理叶丽珍,被控收受贿赂,诈取故宫珍藏国宝「永乐大典」影像档复制,并以「龙藏经」之印制,开立不实单据向故宫诈领运费。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耀东被依《贪污治罪条例》判刑9年,褫夺公权3年;叶丽珍则被判2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褫夺公权3年,全案仍可上诉。

检调追查,故宫欲印制发行「景印康熙间内府泥金写本龙藏经」,由龙冈公司得标。陈耀东及叶丽珍2人却接受龙冈公司行贿90万元,并取得龙冈公司出资100万元成立的祥禾公司股权

陈、叶2人因此在「龙藏经」印制完成后,以祥和公司名义,开立4万5000元不实单据,向故宫诈领运费。另又利用香港东南出版公司名义,向故宫申请出版「永乐大典」,私自相其影像档携出,并复制,台北地检署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著作权法》等罪嫌,将2人起诉,各求处10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