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印国宝「龙藏经」转光碟牟利 故宫内贼遭判9年
▲国立故宫博物院多年前爆出弊案。(图/示意图/记者季相儒摄)
国立故宫博物院文创行销处前研究员陈耀东及前助理叶丽珍,被控涉嫌利用职务,向得标厂商索贿,并盗取故宫典藏的「龙藏经」、「永乐大典」等国宝级文物数位影像档,在外开设祥禾公司,传送给中国厂商复印成光碟。台北地院今宣判,陈耀东被判9年徒刑,褫夺公权3年,叶丽珍被判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2年,可上诉。
检方起诉指出,陈耀东负责《龙藏经》授权印制招标案,龙冈数位文化公司在2008年1月间,以2016万标金取得复制权,但龙冈公司担心印制品无法如期完成,担心受罚及延误上市而蒙受损失,其赵姓负责人隔年以90万分别行贿陈耀东及叶丽珍。
龙冈取得标案后,陈耀东建议赵姓负责人另成立公司销售,2010年7月另成立祥禾公司,随后祥禾被陈耀东作为故宫博物院与中国浙江大学宋画全集授权制作代理商,陈男还涉嫌使用祥禾名义向故宫申报不实运费,涉诈领4万5千元运费。
自故宫执行数位典藏计划起,陈耀东、叶丽珍盗印《龙藏经》等多项故宫馆藏,将档案私下携出复制在光碟中,并藏在祥禾公司,直到2010年11月廉政署发动搜索,全案才曝光。
「龙藏经」是清朝康熙皇帝奉祖母孝庄太皇太后之懿旨,派员制作执行,共动员僧众171名,搜集1100部佛教经典,所需金箔逾37万两银,金粉1782两,抄制工程至康熙8年才完竣,迄今已有342年,计10万页,共108函。民间传说,拥有「龙藏经」者可保家族五世其昌,拥「永乐大典」也有同等效果。故宫为推广中华文物,斥资上亿元、耗时3年,印制「康熙版藏文龙藏经」,是故宫当时来最大的出版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