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大陆导游窃个资 办易付卡转售牟利遭判刑

男子勾结大陆导游贩卖个资,冒名办电信付卡图利台中地院审结判决。(本报系资料照)

男子勾结大陆导游贩卖个资,冒名办电信易付卡图利,台中地院审结判决。(本报系资料照)

男子勾结大陆导游贩卖个资,冒名办电信易付卡图利,台中地院审结判决。(本报系资料照)

台湾刘姓男子与曲姓大陆籍导游勾结,由曲取得团员入境台湾相关证件,冒名办台湾电信公司预付卡门号,刘给予每门号报酬100元,再将门号转售给诈骗集团等不特定人士牟利曲男在106年间先后带5个团共提供600多个门号,获利6万多元;刘转售门号不法谋利60多万元。台中地院依伪造文书等罪,判刘男徒刑4年6月、曲男3年4月。

判决书指出,刘男在105年10月间印制「亲爱的大陆领队你好:想赚外快吗?既简单又合法月入十万」名片,雇用陈姓男子一起到南投县中台禅寺等知名观光点发放,招揽大陆籍导游合作利用大陆领队带旅游团入境时,可取得团员入台证件机会,未经团员同意及授权即擅持相关证件,伪签冒办取得台湾的电信公司预付卡行动电话门号,刘男每门号交付报酬100元。

曲姓导游在106年3月间陆续5次带团入台,总计团员共105名,他就申办623支门号,获利6万多元。曲在106年5月间又带旅游团来台,也申办了85支门号,但未完成,遭台中检警查获,并拘提刘男、刘的陈姓女友陈男及曲姓导游。

刘男等人则印制「专卖已开通全新外籍预付卡」、「适合房仲、八大行业、收放款、身分不愿曝光者使用」等字眼名片散发或在网路刊登广告,兜售所取的易付卡门号。检警追查出,刘承德每个门号约1600至1700元不等价格卖给诈骗集团成员阿强」,「阿强」所属诈骗集团用于诈骗财物,刘男前后获不法利益60多万元。

台中地院依伪造文书、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判刘男徒刑4年6月、曲男3年4月及陈女徒刑2年6月、陈男3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