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办易付卡转卖诈团 判刑4年半

刘姓男子曲姓大陆导游勾结,由曲取得团员入境台湾相关证件,冒办台湾电信公司付卡门号。刘给予每门号报酬100元,再将门号转售给诈骗集团等不特定人士牟利曲男106年间共提供600多个门号,获利6万多元;刘转售门号不法谋利60多万元。台中地院伪造文书等罪,判刘男徒刑4年6月、曲男3年4月。

判决书指出,刘男在105年10月雇用陈姓男子一起到南投县中台禅寺等知名观光点,利用大陆领队旅游团入境,未经团员同意及授权即擅持相关证件,冒办取得预付卡行动电话门号,刘男每门号交付报酬100元。

曲姓导游在106年5月间又带旅游团来台,也申办了85支门号,但未完成,遭台中检警查获。

台中地院依伪造文书、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判刘男徒刑4年6月、曲男3年4月及陈女徒刑2年6月、陈男3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