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眼!人妻偷吃忏悔老公原谅 告小王竟遭法官打脸
基隆一名郑姓男子发现妻子外遇,但选择原谅妻子没有提告,只告「小王」,没想到法院认为郑男在告小王之前就已经原谅妻子了,基于「告诉不可分」原则,也不得对奸夫提告,因此不受理,让郑男傻眼。
电影《出轨》里男主角李察吉尔原本和妻子过着让人称羡的幸福生活,没想到有一天妻子邂逅一名年轻男子,发生婚外情,李察吉尔心中承受巨大痛苦,但他不愿怪罪妻子,反而选择杀害妻子外遇对象。现实生活中,也出现像这样原谅出轨妻子、但不肯放过奸夫的案例。
郑姓男子的妻子去年5月坦承外遇万姓男子,还写悔过书表示忏悔,郑男选择原谅,但不愿放过万男,坚持提告,检方也将万男起诉;但法官认为,郑男在提告之前就已经原谅妻子,基于告诉不可分原则不受理案件。
原来在刑法中,通奸罪属告诉乃论,但因为「告诉不可分」原则,郑男在提告之前已经表明原谅妻子,这等同于原谅妻子和小王的通奸犯罪事实,这样的效力也及于共犯,换言之,郑男也等于原谅小王,因此法官认为提告不合理。
基隆地检署主任检察官周启勇受访时表示「还会上诉」,因为法院是根据30年前的解释文作判决,检方认为这样的判决对告诉人不公平,过程有瑕疵和讨论空间,已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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