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情吃到饱」 遭妻抓包血泪忏悔…下秒也绿光罩顶:女儿不是亲生!

▲男女双方互相劈腿。(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并非当事人

记者郑思楠综合报导

2015 年,阿强小云(均为化名经人介绍认识,谈起了恋爱,第二年秋天就在福建省厦门登记结婚。过了半年多,小云生女儿。因对出生时间产生疑惑,阿强委托司法鉴定所进行了亲子鉴定结果得知女儿不是亲生的,没想到更被妻子开告索赔。

据《泉州晚报》报导,这段婚姻才维持了2年多,因对女儿的出生时间产生疑惑,他得知了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他称,自己备受打击,「实在无法再与妻子小云共同生活下去。」

随后,小云同意离婚,但提出自己在婚姻期间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反而指控老公出去偷情。她说,结婚后,因老公长期在外地工作,自己便长期居住在娘家,女儿出生后,也是由她照看;而阿强在结婚后仍与第三人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应赔偿自己精神损害10万元人民币(约新台币42万元)。

在小云提交的证据中,包括婚后1年多时老公给的两份《保证书》。在其中一份保证书中,阿强保证今后将以家庭为主,不做任何让小云不开心的事;另一份则是向小云保证以后不再出轨,不再做对不起家庭的事,保证不跟其他女人发生关系。

厦门市湖里法院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都同意离婚,应予准许;但由于小云与阿强均有婚姻法相关条款规定的过错情形,双方向对方提出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均不予支援。

最终,法院一审宣判,阿强与女儿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孩子由小云抚养;小云应向老公返还抚养费医疗费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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