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法院判:黑猩猩不是人 无法享有人权!

纽约州上诉法院裁决,黑猩猩无法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图/翻摄自网路

国际中心综合报导

美国纽约州上诉法院(New York State Supreme Court) 周四(4日)裁决,被关在笼子里的黑猩猩「汤米」(Tommy)不能被视为一位「法人」(legal person)而将牠释放,因为牠「无法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要求给予动物法人地位」的这起诉讼案,是动保团体人类权利计划」(Nonhuman Rights Project)推出的动物保护行动之一。它也是全球首宗诉诸法律要求赋予动物人权案例

但由5名法官组成的小组说,这种灵长类动物无法承担随着法律权利而来的责任。法官彼得斯(Karen Peters)写道:「黑猩猩不像人类,无法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服从社会责任或是为自己的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法院还指出,把动物视为人类没有先例,亦没有法律基础

26岁的黑猩猩「汤美」(Tommy),跟主人拉弗利一家(Patrick and Diane Lavery)同住已有10年。主人表示,「汤美」虽然被关在笼里,但一直得到良好照顾,可以玩玩具及看电视。

然而动保团体「非人类权利计划」认为,黑猩猩跟人类一样有自主认知,应该享有「自由」等基本人权,因此提出诉讼。该组织的发起人、动物维权律师怀斯(Steven Wise)要求把汤米和黑其他被圈养的黑猩猩,转移到佛罗里达州的动物庇护所

但法院裁定汤美的主人有权利继续照顾牠。「非人类权利计划」表明会再上诉,该组织同时正争取释放纽约州的另外3只黑猩猩,并计划在美国其他州作同样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