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亲妈穷到送儿女进育幼院 前夫中风「被放生」懊悔落泪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南65岁的翁姓男子年轻时不务正业,不仅频频外遇,还会在酒后殴打当时的洪姓妻子洪女离婚后独自扶养3名子女,一度穷到必须把儿女送到育幼院安置,如今前夫中风、住进护理之家,孩子们虽然各自成家,但经济并不宽裕,最后决定提告请求法官减轻或免除对翁男的扶养义务,并在日前获准。

判决书中提到,洪女不堪翁男家暴,1980年间选择离婚,并带着年仅3岁、4岁的儿女离开,由于男方并未依约给付每月5000元的扶养费,加上小儿子出生无法工作,不得已只好先将大儿子和大女儿送到育幼院安置,直到一切安定下来才将两人接回。

▲洪女离婚后独自扶养3名子女。(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如今3名子女虽然都已经长大、各组家庭,但因为年幼时生活清苦,学历不高,薪资连带受限,加上还有母亲、各自的孩子需要扶养,实在没有多余的心力照顾父亲,这才决定提告请求减轻或免除扶养义务。

而翁男的妹妹们也出庭证称哥哥以前是做杂工维生,离婚后一直住在家里面,虽然详细的细节她们也不太清楚,「但是我能够说的就是,哥哥并不是很尽责的父亲」、「大嫂真的很照顾家庭跟小孩,哥哥本身没有工作,家中经济都是大嫂在负担,大嫂在工厂鞋子,都把小孩带到工厂里面做,回来还要煮三餐」。

▲翁男目前因为中风住在护理之家。

翁男目前因为中风行动不便,住在护理之家接受养护,他到院接受讯问时,听闻前妻和儿女谈起过去种种,频频流泪,似乎相当懊悔,同时也坦承以前的确没有尽到扶养、照顾妻儿责任

台南地院法官认为,翁男并未提出任何不能尽扶养义务之正当事由,足以认定3名子女及前妻所说的情节属实,虽然他目前确实需要受到扶养,但考量到过去的一切行为,最后仍裁定免除子女对他的扶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