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14岁金牌小拳王上山打猎 爱徒枪枝走火丧命教练判赔231万

林男带着王姓少年到苗栗泰安梅园村大鹿林东线进行打猎,结果枪枝走火,造成小拳王死亡。(示意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原住民金牌小拳王,2017年间与林姓教练前往苗栗深山打猎,因枪枝走火小拳王中弹不治,苗栗地检署因少年误射,判教练林男获刑事不起诉,但少年母向新竹法院民事指控,教练拿猎枪给她儿子使用,已违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规定,索赔300万元。新竹地院法官判林教练应赔偿231万元。

14岁的王姓拳击选手由母亲扶养长大,家境清寒,有3个兄姊弟,在校外拳击道馆接受训练表现优异,曾摘下全国原住民拳击锦标赛少年组54公斤级金牌。少年母亲王女向法官表示,2017年11月25日凌晨,林男未经她同意,私自带她儿子到苗栗县泰安乡梅园村大鹿林道东线进行打猎,结果枪枝走火,造成小拳王死亡,事发后苗栗检方认为她儿子可能因枪枝走火误射自己腹部,但王女却认为,带儿子去打猎的林男应负起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法官认为,王姓少年仅14岁,体格、知识、打猎经验不成熟,林男贸然将安全性能甚差的猎枪交由少男使用,且案发时间是为凌晨,能见度极差,放任少年独自持猎枪爬走于山坡上寻找猎物,致少年因不熟悉猎枪极易走火状态,于攀爬山坡时撞击枪托枪口抵住腹部走火射击致死,应负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判林教练应赔王女81万元扶养费外,另判给精神慰抚金150万元,合计2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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