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泰雅小拳王」打猎误扣板机「盲肠卡弹」亡 教练判赔231万

泰雅拳王打猎时不幸中枪身亡。(图/翻摄脸书

记者叶国吏综合报导

2017年11月25日,苗栗泰安梅园村大鹿林道清晨传出枪响,14岁的王姓少年与林姓教练(36岁)、陈姓少年(15岁)相偕进山打猎,但期间王少疑似滑倒误扣板机,离奇中弹身亡。苗栗地检署虽因少年误射自己而予林姓教练刑事不起诉,但少年母亲新竹地院民事指控,教练拿猎枪给她儿子已然违反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保障法规定,求偿300万元,法官审理后认为有理由,判教练应赔偿小拳王母亲231万元!

警方调查死者王姓少年与林男陈少皆原住民,3人相识已久,感情相当要好;2017年11月25日清晨,2名少年在林姓教练的陪同下前往大鹿林东线11.5K处打猎,3人共携带2把土制猎枪,期间王姓少年为寻找猎物,独自持枪走进边坡,分开没多久王姓少年中枪倒卧血泊中。待警方赶抵事发地点时,王姓少年早已死亡。

警方指出,死者是年仅14岁的王姓少年,目前尚在新竹县竹东国中就读,出身泰雅族的他,11月11日才刚在「全国原住民拳击比赛」54kg量级中夺得金牌决赛仅在第一局花了1分20秒就KO对手,技巧相当精湛,是名优秀的小小拳王,怎料这面金牌竟是他人生的最后一金

检警初步调查,王姓少年是近距离中枪,排除有他人从远处开枪射杀可能,推断应是该处地面湿滑,王姓少年可能不慎滑倒误扣板机、抑或是在排除枪枝故障时发生走火意外,因而中枪身亡。因此林姓教练刑事部分不起诉。

不过林姓教练将枪枝提供给未成年少年,已经明显触犯儿童及少年福利权益法。根据《自由时报》报导,苗栗地检署虽认王姓少年因枪枝走火误射自己腹部,决定对林姓教练不起诉处分,不过林姓教练把枪交给少年应负起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为王林姓少年母亲求偿300万元。

法官认为王姓少年母亲求偿有理,最后判决林姓教练应赔偿2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