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前好心劝架遭枪击 开枪男遭判9年

潘姓男子超商朝劝架的周姓男子开枪,随后遭警方循线逮捕,并找到其藏放的犯案枪枝子弹。(翻摄照片/庄旻静新竹传真)

新竹市潘姓男子去年9月27日晚间,在香山区1间超商与李姓女友发生争执,另名周姓男子见状劝架,潘男竟因此返家取枪射击周男,导致周男中弹受伤,新竹地检署以杀人未遂等罪嫌起诉潘男,新竹地方法院审理后,因潘为累犯,持枪部分处有期徒刑5年4个月、并科罚金10万,杀人未遂则处6年6月,应执行9年、并科罚金10万元。

这起事件发生于去年9月27日晚间10点许,39岁潘姓男子与李姓女友争吵,当时32岁的周姓男子要前往超商消费,看到潘男殴打李女,立即劝阻,因而与潘男发生口角,潘男竟然返回住家,取出非制式枪枝、制式子弹,再度回到超商外的道路,近距离朝周男射击。

当时潘男扣板机2次未顺利击发,第3次则击中周姓男子左下腹,导致周男左下腹枪伤内出血、左骨盆闭锁骨折腹部穿刺枪伤、左侧其他髂骨开放性骨折,所幸送医后无生命危险。警方获报到场,在超商前扣到子弹1颗、已击发弹壳1颗,并循线逮捕潘男,再于其藏放枪弹处找到犯案枪枝及子弹等。

法院审理此案时,潘姓男子虽坦承犯行,却否认有杀人犯意,辩称是朝空鸣枪示威、朝周男脚部射击,因周男闪躲才击中腹部。不过法官调查,周男证称他起初不知潘男手上有枪,只听到「ㄎㄧㄚ」一声,他因此拿安全帽潘男挥但未挥中,当时就看到潘男持枪,又朝他扣板机但没有声音,潘男三度上膛击发,击中他左下腹部

法官审理时,确认潘男明知开枪有致人于死的可能,认为潘男内心确实有即使造成周男死亡也不违背其本意的杀人不确定故意,潘男称无杀人故意等语为其事后畏罪卸责之词,由于潘男为累犯,持非制式手枪处有期徒刑5年4月,并科罚金10万,杀人未遂则处有期徒刑6年个月,应执行9年并科罚金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