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长枪击案遭开3枪 向枪手求偿2000万

网红「馆长」陈之汉去年8月遭枪手刘丞浩开枪,刑事部分一审分别判处枪手刘丞浩、宝和会组长施俊吉16年、18年6月徒刑,而馆长也另对2人提出医疗费、精神赔偿费等民事求偿200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网红「馆长」陈之汉去年8月遭枪手刘丞浩开枪,检警追查发现,竹联帮宝和会是幕后指使主谋,新北地院刑事宣判,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刘丞浩有期徒刑16年、宝和会组长施俊吉18年6月,2人均强制工作3年。除此之外,馆长也另对2人提出医疗费、精神赔偿费等民事求偿2000万元,新北地院今开庭,刘丞浩委任律师主张金额过高。

馆长枪击案刑事部分今年7月判刑,但馆长另提出民事诉讼,向施俊吉、刘丞浩提出2000万求偿,新北地院今开言词辩论庭审理,馆长、在押的施男和刘男皆未现身,仅有馆长和刘男律师出面。

据刑事判决指出,宝和会靠放贷、酒店围事等活动壮大声势,并持续从事枪击杀人、伤害、恐吓等不法暴力犯罪,去年受不明原因请托枪击陈之汉,施俊吉筹划任务安排刘丞浩犯案;刘丞浩去年7、8月刘加入陈之汉经营的健身馆后,多次观察陈的作息。

施男见时机成熟便开始执行任务,刘男也曾传讯友人称「我会消失一阵子,请帮我照顾家人」后,到健身馆埋伏朝陈头部、身体连开3枪,转身搭车投案。

新北地院合议庭审理起诉的11名相关人士后,除2人判免诉,合议庭认为宝和会长林修伯、副会长梁智胜、施俊吉都否认犯行,难认有悔意,依主持犯罪组织、参与犯罪组织、掳人勒赎和杀人未遂等罪施俊吉18年6月、刘丞浩1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