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老板被控啪啪啪员工姊姊还生子 「拒验DNA」判无罪

▲已婚男拒验DNA获判无罪。(图/视觉中国CFP,下同)

社会中心宜兰报导

一名已婚的游姓老板公司尾牙时,结识张姓男员工姊姊,同年6月和老婆离婚,但不久对方就怀孕生子游男前妻因此怀疑两人通奸!不过,法院审理时,游男、张女不愿验DNA,法院审酌并无自证己罪之义务,加上没有通奸直接证据,判处两人都是无罪。

判决书提到,游男原是已婚人夫双方虽已于2年前6月离婚,但离婚前已结识张姓员工的姊姊,竟基于通奸之犯意, 发生性交行为,对方也因而怀孕,且隔年7月产下1 子,前妻因此认定2人通奸、相奸罪。

游男则说,没有在婚姻关系期间与张女发生性行为,也没有产下1 子,她是公司工人的姊姊,是唱歌认识的,确实有带她生的小孩母亲的家,因为当时小孩起疹子,刚好母亲知道方法怎么弄,但没有对母亲说「这个孩子可不可爱,像不像你孙子」。

至于,张女也坚决否认发生性行为,辩称小孩是与前男友生的,因为弟弟的关系才认识游男的,去吃尾牙才认识,那时就知道他已婚;因为游男看自己的儿子很可怜,没有爸爸,所以才会认当做干儿子

而张女弟弟则说,不知道姊姊在何处上班,她没有和家里讲,她只有跟父、母亲说在台北夜店上班,不知道老板和她发生婚外情并通奸,而产下1 子,只知道她从台北回来就怀孕,然后就生下1 个小孩。

宜兰地院法官认为光从手机讯息照片等判断,无从推论游男在未离婚前就已有性交行为,仅能证明2人在游男未离婚前过从甚密,互动频繁,甚或关系非比寻常,而有令人非议之处,基于无罪推定原则,不能做出有罪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