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弹劾再谈特赦?陈水扁说不可能

陈水扁。(资料照/记者张一中摄)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监委陈师孟23日接到扁联会顾问高雄市议员郑新助陈情,陈师孟保证不会让大家失望,但也认为现在并非特赦时机应先了解扁案,弹劾司法官后再来谈,不过,前总统陈水扁直呼这是不可能的任务,因为监委29位,其中18位是前总统马英九提名,总统英文提名的只有11位,仍是少数。

郑新助的陈情书指出,自民进党全面执政后,八成以上民众期望司法改革,平反马英九造成的冤案,尤其是扁案,希望能够在公平的司法审判下,将政府所有弊案绳之以法。

陈师孟表示,目前要先把案子真相搞清楚,弹劾完加害者不法法官,这时再来特赦,会比较符合转型正义,并强调「你们花这么多时间资源,我不会让你们失望」。

陈水扁则认为,去年9月民进党全代会上,有86.5%的党代表提案连署赦扁,在他心里特赦提案早就过了,但总统蔡英文要不要行使宪法特权,还是要尊重她的政治特权与政治智慧,不过「先弹劾再特赦」几乎不可能,蔡英文提名的监委仍是少数。

陈水扁说,陈师孟并不是为他一人,也不是他的御用监委,只是希望台湾社会公道公平正义,因此这个调查过程结果重要」,让更多人知道扁案的政治本质,过程不只不符程序正义,更没有实质正义。

▼▼▼[新勇哥物语]-176▼▼▼

—陈师孟的「先弹劾后特赦」说

勇弟:高雄市议员、扁联会总顾问郑新助7月23日带着2、300位阿扁们,到监察院向监委陈师孟陈情。陈监委被问到是否呼吁蔡总统特赦陈水扁时表示,他不认为蔡总统现阶段要非常急迫做出特赦,他的想法是先把案子真相搞清楚,若有加害者,有不法的法官,先弹劾这些司法官,等弹劾案通过,这时候有真相、加害人受到惩罚受害人得到平反,恢复到无罪推定状态,这时候蔡总统再做特赦,比较符合所谓的转型正义。「透过监察权行使,再做特赦,是比较好的方式」,这也是他进到监察院的目的。他不认为再审是很好的作法,如果司法体系没有除垢,「谁能保证是公平的审判?」他不是为阿扁一人,也不是阿扁的御用监委,替阿扁服务,他是希望台湾社会有公道、公平正义,「你们花这么多时间和资源,我不会让你们失望。」可否请勇哥就陈委员的说法作个简单回应?

勇哥:首先阿扁要对扁联会总顾问郑新助议员、江志铭议员、扁联会理监事与众多阿扁们不辞辛劳到监院,为了扁案跟陈师孟监委陈情事,表达最高敬意与诚挚感谢之意!特别要对陈委员拨冗接见阿扁们,申致谢忱!就陈监委的说法,我也有几点补充。

1)阿扁认为去年9月民进党党员代表大会,有86.5%的党代表提案连署赦扁,过不过不是最重要。绝大多数的民进党党代表愿意公开支持赦扁,而且是党内不分派系都有。在阿扁的心里,特赦提案早就过了。致于总统要不要行使宪法特权作出赦扁的政治决定,应该尊重总统的政治特权与政治智慧!

2)「先弹劾再特赦」,这是陈监委不变的坚持及信念。问题是弹劾案要通过几乎不可能,因为监委29位,其中18位是马总统提名的,蔡总统提名的只有11位,仍是少数。所以弹劾案可能过不了委员会,也过不了院会。所谓「先弹劾再特赦」成为不可能任务。

3)陈监委不认为再审是很好的作法,但陈监委所说的「受害人得到平反,恢复到无罪推定状态」,又需要经由再审救济途径。何况《赦免法》第三条前段是「有罪特赦」,只是免其刑之执行。如白米炸弹客杨儒门。第三条后段则是「无罪特赦」,罪刑宣告失其效力美丽事件军法大审9位被告都属之,特赦后没人说他们未经再审平反,还是有罪。另外阿扁总统曾无罪特赦过所谓刑事罪犯苏炳坤,30年后苏炳坤声请再审成功!

4)陈监委说的对,他不是为阿扁一人,也不是阿扁的御用监委,替阿扁服务。他希望台湾社会有公道、公平正义。陈监委的调查「过程比结果重要」。透过真相调查,让更多人知道扁案的政治本质,不只不符程序正义,也没有实质正义之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