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少康列特赦陈水扁三条件:缺一不可

前总统陈水扁。(资料照,赵双杰摄)

总统蔡英文即将在520正式卸任,如今传出蔡可能会特赦涉贪的前总统陈水扁,并以声请没收扁家已被扣案的11亿元不法所得方式,降低社会冲击。对此,前中广董事长赵少康认为,如果陈水扁想被特赦,认错、道歉、还钱三项条件,缺一不可。

《镜周刊》今(7)日引述知情人士的说法,称总统府幕僚研议针对陈水扁已判有罪确定的龙潭等4大弊案,由总统蔡英文根据《宪法》第40条赋予总统的职权,对陈水扁行使特赦,再根据《赦免法》第3条对受罪、刑宣告之人,给予免除其刑的执行。

对此,赵少康今在脸书指出,陈水扁保外就医后又是站台又是主持,早就是司法尊严最大的污点,如果想被特赦,他认为,认错、道歉、还钱三项条件,缺一不可。赵少康强调,不是不能特赦陈水扁,但蔡英文应该先跟阿扁协商,确认「认错、道歉、还钱」三项条件缺一不可,再启动后续程序。

赵少康也认为,蔡英文恐在520前特赦阿扁的消息,可能是总统府想先看看各界反应,再决定后续如何处理。不过赵少康表示,不管蔡英文剧本怎么写,阿扁贪污的钱必须全部归还,被查出的11亿元都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了,更何况如果阿扁被特赦,在海外只冻结没被没收的8亿元就要全部发还扁家,被查扣的豪宅、钻石珠宝也会一并解冻,「这些都是民脂民膏,要人民怎么接受?」

赵少康文末也列出蔡英文8年总统的历史定位,包括关中天、断了8个邦交国,把最高法院、大法官、NCC全都换成自己人马,并讽刺表示,若蔡再无条件特赦阿扁,又留下一个不好的示范,这都是总统制下「赢者全拿」的弊病,总统的意志可以决定国家发展,难以制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