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陳水扁3條件 趙少康:「認錯、道歉、還錢」缺一不可

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本报资料照(记者黄义书/摄影 )

蔡英文总统传出在520卸任前启动特赦前总统陈水扁,引发热议。中广前董事长赵少康今天表示,陈水扁要获特赦有3个条件「认错、道歉、还钱」,这3个条件缺一不可,也是最起码的要求。

周刊报导,目前幕僚研议的方向是,总统根据宪法第40条赋予总统的职权,对陈水扁行使特赦;为避免冲击过大,将针对扁家已扣案的11亿余元犯罪所得全部声请没收。

赵少康今天受访时指出,陈水扁曾说,自己做了法律不容许的事情,这么多张选票投给他,却犯了不可原谅的错,当然要请求原谅并向外界道歉。

赵少康指出,如果陈水扁既不认错、也不道歉,钱也还得不干不脆,蔡政府临去秋波,要趁着下台前以政治理由特赦陈水扁,没有正当性。再者,实际获取的不法所得是否只有台面上这些,他也很怀疑,至少目前已知的部分要还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