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有利 监察院发声明:别废监察权

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考试院监察院废除的声浪从未停止,监察院10日上午通过监委吴丰山声明,强调「监察制度国家发展有利」,希望社会了解。吴丰山稍后主持弹劾记者会时受访指出,他个人认为,「要废监察权这是非常不智的,但是不是要设院,这可以讨论。」▲监委吴丰山。(图/本报资料照)立法院本会期将加开临时会,处理考监人事同意权,屡遭讨论的考监存废又再被提及。监察院则是在院会时,由吴丰山提临时动议,认为监院应发表严正声明,让社会了解监察权重要性,监委周阳山洪德旋钱林慧君陈永祥余腾芳程仁宏洪昭男都发言赞同,最后在场监委全数赞成通过,「我一转头,全部都举手同意。」并未遭提名连任的吴丰山认为,监察制度对国家发展是有利的,希望社会了解,监察权的重要,一是保障人民不受公权力的伤害,二是必须超党派、独立行使。但也表示「监察院是一回事、监察权是一回事」,各国对监察权设在什么地方、监察权内涵,也不尽相同,并未一味捍卫监察院。

监察院声明全文: 依据我国现行宪法,监察权职司纠弹,系保护人民不受公权力不当侵害的重要宪政机制。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六十个国家及地区设立独立监察权,并共同参与国际监察使协会。各国监察权之内涵虽有小异,但扩大监察权允为世界潮流殷盼全国各界共同维护监察制度,以利国家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