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富发声明反击国防部! 全案送监察院调查

▲猎雷舰。(资料照/庆富造船提供)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庆富猎雷舰案延烧,国防部13日一早发布新闻稿点名5大主要事证,强调已依海军呈报之庆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违约具体事证,并按政府采购法及契约规定,正式函告通知庆富解除猎雷舰采购案契约。不过,庆富晚间发布新闻稿反击,批国防部未达解约条件片面解约不合法全案本周内将送请监察院调查

庆富表示,已与投资人协议获允新台币100亿元之借款,并拟将该借款分次信托银行控管,有足够之资力确保猎雷舰之履行,然而国防部却在全案出现曙光之际,未能坚持到底,不顾国家利益而片面宣告解约,实属遗憾,「放弃才是最大的失败」。本公司认为国防部所指解约事由均未达解约条件,片面解约并不合法。庆富表示,已于12月11日委任律师函请国防部返还其宣称没收之「预付款还款保证」24亿余元及利息,并拟将全案送请监察院调查其采购合约违反政府采购法预付款及预付款还款保证等规定,过度担保、显失公平方造成承包厂商一时资金周转困难,本公司说明如下:

(一)合约未依规定给予厂商预付款,却要求厂商提出预付款还款保证,违反法令而属无效庆富。

(二)采购契约要求厂商过度担保,违反公平合理原则,而属无效。

(三)庆富目前已取得投资人允诺100亿元之借款,可确保猎雷舰案之履行无虞,国防部不得以公司有破产或其他情事为由解约。

(四)猎雷舰案目前仍依进度建造,没有延误情形。纵然依据国防部所称有部分缺失未改正或延迟,依据采购合约之规定,仍必须达到情节重大才可依法解约,国防部不得仅凭庆富未依规定履约而未于期限内改正为理由解约。 庆富表示,国防部未通盘考量我国与各国协力厂商间之关系,贸然解约,造成我国国际信用重大贬损。本公司创立至今近30年,为台湾大型民营造船厂,因国防部采购合约设计违法不良,本公司曾循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履约争议调解,可惜未获得同意改善过度负担之显失公平现况,方造成本公司之困境,阻碍猎雷舰之建造,并且影响我国在各国间之信用。

庆富指出,将于本周内将全案送请监察院调查。本公司明日将与投资人商议律师团研议,务必坚守国家最大利益,确保猎雷舰案之继续履行,并拟采取适当之法律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