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2万带酒店妹出场「逛夜市」 结果什么都没做...他怒告诈欺!

灯红酒绿的夜生活,酒店文化外人难以想像。(图/示意图记者一中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北市一名汤姓男子通讯软体结识酒店妹「汝汝」,两人相谈甚欢,几天后,他应邀到酒店见面,汝汝说想逛夜市,但酒店干部表明得支付「出场费」;汤男相当阿莎力,马上交了2万650元,开心游士林夜市,玩到晚间11时才送她回店。事后他越想越不对,花了大钱却什么事都没做,根本是诈骗怒告诈欺。

苹果日报》报导,去(2016)年12月初汤男透过通讯软体认识汝汝,聊天过程相当投缘愉快,汝汝大方坦白自己在林森北路某酒店上班,汤男则说不在乎她的工作内容,之后相约见面。几天后,汤男来到酒店,汝汝说想逛夜市,希望能「带出场」;这时,周姓女副店长出面,表示得先付2万元,汤男二话不说,马上掏出2万650元,就这样带着心上人出游,在士林夜市玩到晚上11时。

事后,汤男越想越不对劲,带酒店妹出场「什么事都没做」,居然要付2万余元,不甘心受骗,怒告酒店负责人、收钱的女副店长和汝汝诈欺。开庭时,酒店负责人供称,他们都有告知客人费用明细,有疑虑可以不用消费汝汝则说,聊天时就有告知职业,汤男表示不在乎,没有欺骗他到店内消费。

最后双方达成和解,汤男撤回告诉,检察官认定查无事证,无从证明3人有诈欺的犯意,不起诉处分

▼酒店消费名目得看仔细,别被爱情冲昏头。(图/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