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撒5千万包养海派酒店妹 她失联挨告诈欺...二审判缓刑

方女外型亮丽,吴姓台商撒5千万包养后,她却失联进而怒告诈欺。(资料照/翻摄脸书

记者陈玉台中报导

吴姓台商4年前在台中海派酒店结识方姓酒女吴以每月20万元包养方女,2年内在她身上投资近5千万元,后来方突然失联,吴一再联系未果怒而提告诈欺。台中地院一审认为,方仅诈骗吴200万元,其余都是吴心甘情愿下赠与,依诈欺罪判方1年2月徒刑全案上诉后,台中高分院考量双方已和解,维持一审刑度宣告缓刑3年。

二审审理期间,吴提出诉状合议庭表示,双方已和解,也不愿再追究方刑责法官认为,方无前科,希望以此为警惕不要再犯,全案维持一审1年2月徒刑,宣告缓刑3年。

判决书指出,60多岁的吴姓台商4年前结识当时在台中海派酒店任职的方女,方知道吴出手阔绰,而吴为维系2人情谊,以每月20万元包养,期间更帮方还债、买房子及名车名表等共花费5158万元,其中3855万元是赠与,而非诈欺。

2016年5月间,方女向吴称因父亲房屋贷款500万困扰,吴马上给予方500万元,但方父实际房贷仅有297万8757元,方诈得202万余元;同年6月间,方又向吴称要在逢甲商圈买房,这样能就近照顾吴,吴给予1000万元后,方却未购屋,而是将款项去购买储蓄险。

2017年2月间,方用通讯软体联络吴,佯称她有意开设美甲店,希望吴能提供200万元资金,吴交付金钱后却遭对方断绝联系怒而提告,总计方女向吴诈得1402万余元。

一审审理时,检方查出方父积欠房屋贷款,吴仅给方女300万元,再由方女替父缴交297万8757余元,这部分未构成诈欺;另吴给方1000万元购屋,方未购屋拿去买储蓄险,判无罪。

一审认定,方利用吴对其的信任,捏造要开美甲店进而诈欺吴200万元,依诈欺罪将方判刑1年2月,并没收犯罪所得200万元,其余被诉违反洗钱防制法部分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