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在台已脱产恐求偿无门 律师团促政府协助劳工求偿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美国无线电公司(简称RCA)在台设场生产期间,违法使用极可能人体致癌物质氯乙烯、四氯乙烯,造成该厂台湾劳工健康遭受严重伤害,自救会历经长达十余年的司法长征,17日终于一审胜诉,但律师团指出,因为RCA在台已脱产,政府部门应透过各种管道协助受害劳工求偿,让他们尽速得到应有赔偿。

▲美RCA公司在台设厂期间违法使用有害人体化学溶剂,造成台湾劳工健康受残害,自救会经10余年司法长征,一审终获胜诉,因该厂在台己脱产,律师团促政府协助求偿。(图/记者孙曜樟摄)

美RCA公司民国59年至81年在桃园设厂,员工人数最多时达数万人,但该公司在生产制造过程中,却违法使用国际公认极可能人体致癌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剧毒化学物质,且工作场所通风排气设备于设厂后至关厂前,历经8次正式劳工检查结,皆不合于当时劳工安全卫生标准

导致该厂所雇用的员工于工作场所接触、吸入或饮用到化学剧毒污染水源后,而发生彻亡、罹癌、流产及其他严重损害身体及健康情事

RCA公司桃园厂土地受污染一事遭立委揭发后,隔年停产关厂,环保署开始着手进行环境调查工作,发现20多年来这些剧毒物质已渗到土壤地下水,造成厂址土坏、员工和居民饮用的水源严重污染,连离厂区2公里远的地下水也含有过量的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而当时被告RCA公司仍有资力可进行整治,但却不愿负责直至87年地下水整治依然未完成。

于是该公司员工便在87年组成自救会,展开漫长的司法长征,今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出炉,法官判RCA与接手的美商奇异、法商汤姆笙公司赔偿自救会5亿6445万元,全案可上诉。前往聆判的自救会和律师团成员,虽欣喜但认为这是一个迟来的正义

律师团表示,自救会虽然获得胜诉判决,但因为RCA在台湾已经脱产,因此,呼吁将来政府各部门应该协助受害劳工救偿,透过外交部向国际社会及被告母公司政府施压,查核汤姆笙、奇异公司在台湾的工程款资产,让受害劳工尽速得到应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