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RCA求偿27亿只判准5亿 律师团将研究上诉

记者孙曜樟/台北报导

RCA公司受害人自救会历经十余年司法长征,终在17日获一审胜诉,但原向该公司求偿27亿赔偿金法院仅判准5亿6445万元,为此自救会律师团表示,针对慰抚金判金额过低一事,律师团将在看到完整判决理由后,再与受害劳工商讨上诉事宜

▲RCA受害人自救会向该公司求偿27亿元法院仅判准5亿6445万元,律师团认为判准金额过低,将在与受害劳工商讨后上诉。(图/记者孙曜樟摄)

律师团认为,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但精神慰抚金判赔数额过低。原告共请求新台币27亿元,并针对死亡、罹癌或重大伤病或暴露的精神痛若分为三组,有不同的请求金额。RCA等被告公司长期违背相关法令,任意倾倒有机溶剂使得土壤地下水污染至今仍无法回复,其对环境员工身体健康的毒害无人能出其右,其所造成的损害绝非所请求金额所能弥补。

律师团在一审已整理日本美国判决及台湾实务见解,认为全案原告请求的精神慰抚金数额乃属适当,被告等均为国际知名大企业资产雄厚,日进斗金,原告所请求金额仅为被告等净营利额的九牛一毛而已,显然被告有能力负担请求之赔偿金额。

另律师团也表示,本案涉及「水污染调查」、「被害员工暴露有机溶剂的途径」、「暴露与罹病间有无因果关系」、「请求权时效有无超过」、「RCA与其背后持股的GE公司、Thmson公司是否应负连带责任」及「损害赔偿金额认定标准与请求金额」等争点,同时具有案发时间年代久远、被害人众多、案情复杂、牵涉众多跨劳工全卫生、环境工程毒物学流行病学领域专业知识及第一手资料取得不易等因素,未来律师团都会一起与受害劳工讨论,以争取最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