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撤王党籍该不该 不排除传国民党考纪委员出庭
王金平确认国民党籍案,北院8日召开准备程序庭,双方律师仍是针锋相对,国民党律师指王任副主席5年期间做出党纪处分900多次,撤销党籍524人,现在他遭处分就做不同主张,有违诚信原则,王金平律师则指考纪会非法定机关,不应援引过去案例将错就错,积非成是,不排除传考纪委员出庭作证。
▲马英九撤销王金平党籍案,北院今开庭双方律师依然针锋相对,王的律师并表示不排除传考纪委员出庭。(图/资料照片)
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日就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撤销立法院长王金平党籍,而王金平要求确认党籍存在案开庭,双方律师因在定暂时状态交手有过输赢,所以,今日在全案争点上也是针锋相对。
国民党律师罗明通在庭上表示,原告(王金平)在担任国民党副主席5年期间党做出党纪处分900多次,撤销党籍524人,这些都是被告在考纪会执行党纪处分的决定,对此审议程序原告从未提出反对,今就其遭处分案却做出不同主张,实有违诚信原则。
王金平律师许英杰表示,法院是依法审判机关,国民党考纪会的架构则是非依民主原则组成及运作,也非人民团体组织法所规定的撤销党籍事项权责机关,被告(国民党)应提出相关法律解释,而非援引过去案例,将错就错而有积非成是之嫌。
审判长张瑜凤表示,本案牵涉社团该不该、能不能将处分社员的权限移至党内其他组织机关等关乎民主政治、政党政治运作问题,应加充分辩论、调查证据及传讯必要的证人,因此,准备程序今日不作结论,双方可再提出书状就全案争点做出交集。最后谕知3月5日再行召开准备程序做出结论随后进行辩论。
许英杰在庭讯后面对媒体采访强调,任何处分必须是法定机关决定,除此之外,人团法也规定须依民原则与运作决定,被告无法提出资料充分说明考纪会的产生及运作问题,将不排除传唤国民党考纪委员出庭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