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草虾王」逾期8年还在卖 「珍昌」62吨虾遭查封

▲冷冻「草虾王」逾期8年还在卖,「珍昌」62吨虾遭查封。(图/高雄卫生局提供)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食药署日前配合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会同高雄市政府卫生局、云林县卫生局至「珍昌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与其他业者进行查察,查获该公司于冷冻库贮存逾期或未标示效期之熟虾、白虾等多品项冷冻食品,以及柏油残胶去除剂、奇异墨水笔等疑似用于涂改有效日期字样证物,其中过期最久的产品为冷冻的「草虾王」,制造日期为2008年1月27日,足足过期了8年之久。

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主任刘芳铭表示,高雄市「珍昌冷冻食品有限公司」与其子经营的「鲜到家宅配网」,涉嫌涂改产品有效日期并重新包装再贩售卫生机关针对逾期及未标示效期之产品,现场清查并封存约140品项,总计达62公吨以上,其中有62件逾期,78件未标示。

▲食药署在珍昌仓储查获柏油残胶去除剂、奇异墨水笔等疑似用于涂改有效日期字样之证物。(图/食药署提供)

经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及食药署等,多方合力交叉比对产品进口报关资料、仓储纪录及进出货文件等,该业者疑似贩售逾期冷冻食品予台北市新北市桃园市嘉义县及高雄市等5县市之食品行、冷冻食品公司、餐厅等25家业者,3年来至少获利2千多万,但尚无知名业者传出。

目前食药署已协请相关卫生局立即启动下游业者查察,倘现场查有违规立即下架回收。陈姓负责人接受检方侦讯时,也坦承有改标行为,但后续处办仍须待检调厘清

▲食药署在珍昌清查并封存约140品项,总计达62公吨以上,其中有62件逾期,78件未标示。(图/食药署提供)

刘芳铭说,逾期原料产品未与有效期限内产品适当区隔,未确实落实食品良好卫生规范准则,系违反《食安法》第8条第1项规定经命限期改善,届期不改正,得依同法第44条处6万以上2亿以下罚锾;倘贩卖逾期产品或刻意贮存意图贩售者,系违反食安法第15条第1项规定,得依同法第44条处6万以上2亿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一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