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查获逾期冷冻食品 蟹脚肉、小龙虾已入外烩肚里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卫生局1月11日会同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南区管理中心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至台南市佳里区「浚美商行」及「浚仁实业有限公司」进行稽查,于该公司产品分装场所及冷冻仓储查获逾期冷冻食品1614公斤,现场立即封存。

▲台南市卫生局稽查人员,前往佳里区「浚美商行」及「浚仁实业有限公司」稽查冷冻食品。(图/记者林悦翻摄)

卫生局指出,现场查获「冷冻蟹脚肉」、「冷冻比目鱼」、「起司达人乳酪丝」、「雪之恋水晶皮」、「冷冻牛角贝柱」、「小龙虾」、「生冻虾仁」等逾期产品共1614公斤,并于现场立即封存。

▲台南市卫生局稽查人员,查获逾期冷冻食品1614公斤,现场立即封存。(图/记者林悦翻摄)

另于该公司分装场所查获「海虾仁」、「沙虾仁」、「草虾仁」等未标示有效日期之问题产品,合计588公斤,现场责付业者保管,未经核准不得擅自移动

卫生局清查该公司售出「冷冻蟹脚肉」、「冷冻比目鱼」、「小龙虾」等逾期食品流向,系贩售予台南市内的7家外烩业者,经追查已全数用罄而无存货

卫生局强调,逾有效日期食品,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第1项第8款规定:「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做为赠品或公开陈列」,如经查证食品业者贮存贩售逾有效日期原料或产品属实,将依同法第44条规定,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罚锾;情节重大者,并得命其歇业、停业一定期间、废止其公司、商业工厂全部部分登记事项,或食品业者之登录;经废止登录者,1年内不得再申请重新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