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柏昇食品涉賣過期肉 鵝肉逾期14年
柏升公司查获逾期肉品并封存约11.4公吨。图/卫生局提供
高雄仁武区柏升冷冻食品公司涉嫌将冷藏肉品改标后出售,9日桥头地检署指挥警调及卫生局等单位搜索,带回谢姓负责人夫妻,并在厂区查获11.4公吨猪、鸡、鸭、牛、鹅等过期肉品,其中鹅肉效期已逾期超过14年,检方前天深夜复讯后,谢姓夫妻分别以40万元、20万元交保,全案依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嫌侦办。
卫生局指出,经查柏升冷冻食品公司肉品流向高雄市4家餐厅,已全数预防性下架,柏升业者截至目前尚未提供详细的出货日期及品项,目前检调侦办中。
据了解,柏升食品是高雄不少知名五星级饭店、餐饮店供货商,检调接获检举,该公司涉将过期肉品与新鲜肉品混装出售,检警调及卫生局9日搜索该公司林园、仁武厂区及负责人住处。
检调查出,法规对于肉品保存有冷藏跟冷冻两种,冷藏肉品保鲜期较冷冻肉品短,柏升采购的大多为冷藏肉品,为拉长保鲜期,经冷冻后退冰,再将过期的肉品与新鲜肉品混装后出售。
检调搜索时,在仁武区冷冻仓库及货车上,查获猪肉、鸡肉、鸭肉、牛肉、鹅等过期肉品计11.4公吨,并查扣帐册、出货明细等资料。
卫生局指出,查扣的牛肉未标示效期,其他肉品也有部分未标示效期,部分猪、鸭、鸡肉效期已过3至6个月,部分鹅肉效期为2010年5月8日,过期逾14年,部分下脚肉效期也过期7年余。
检方认为,若肉品转为冷冻后再以退冰方式转换为冷藏,因未依据法规明确标示为解冻肉,且涉嫌将过期肉混装新鲜肉品出售,就构成诈欺或虚伪标示罪,检方复讯后,认为谢姓负责人夫妻嫌疑重大,虽有羁押原因,然无羁押必要,交保候传。
卫生局表示,将审酌违规情节,依违反食安法规定,加重处6万元至2亿元罚锾,并追查违规产品流向、监督回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