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稽查!野村烧肉这食品竟过期1年 遭开罚
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说明「112年度中秋复合式专案」稽查结果。(王家瑜摄)
中秋节将近,食药署与地方卫生局合作稽查全台124家烧烤餐厅,查获2家存放逾期食品,其中野村炭火烧肉嘉义店仓库内存放20包过期麻糬,逾期超过1年,遭卫生局开罚6万元,另一家为屏东县的可瑞安韩国料理,查获过期半年的辣椒粉,高达15公斤,同样遭罚6万元。
因应中秋佳节到来,市面上纷纷推出各式应景食品,食药署与地方政府卫生局共同合作执行「112年度中秋复合式专案」,针对中秋节庆食品制造、贩售业者,以及烧烤餐厅加强稽查抽验。
食药署南区管理中心主任魏任廷说明,本次共查核124家烧烤餐厅,抽样129件产品均符合规定,2家业者储存过期原料,各裁处6万元,分别是屏东县的可瑞安韩国料理,查获逾期辣椒粉15公斤,保存期限至今年3月10日,以及嘉义市的野村炭火烧肉,查获20包过期麻糬,保存期限为去年6月1日。
魏任廷说明,卫生局查获过期原料当下即命令业者销毁,业者说明该批麻糬因内部测试不符需求,因此存放在仓库未使用,但并未清运销毁,因此仍违反《食安法》第15条,遭裁处6万元。他提醒业者应秉持「先进先出、先买先用」原则,并且定期清理库房,过期原料需应划设专区并标示,避免误用。
应景食品制造业者方面,本次共查核96家,发现8件产品标示不符规定,另查获5家贮存逾期食品原料、1家未提供产品责任保险、1家未依规定核备卫生管理人员。其中包括台北市二和珍糕点有限公司遭查获产品未标示猪肉原产地资讯,违反食安法第25条规定,另查获储存逾期原料,违反食安法第15条规定,已裁处9万元整。
另外,本次共查核217家应景食品贩售业者,其中2件产品不符规定、1件产品检验防腐剂与规定不符。由莱尔富湖口湖南店贩售的绿豆饼,经检验防腐剂与规定不符,追查其来源为苗栗县的瑞松福面包行,由苗栗县政府卫生局依法裁处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