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爆「过期4年肉品」还在卖 员工:老板说冷冻不会变质

力勤农产有限公司遭投诉贩卖过期肉品。(图/台中政府卫生局提供,下同)记者李佳蓉综合报导卖过期肉品大赚黑心财!台中清水一家肉品进口商,遭离职员工在《爆料公社》爆料贩卖过期肉品,指控2013年过期的肉品还照卖,老板解释「 通通都冷冻不会变质啦!」。对此,台中市政府卫生局表示,上月26日接获民众投诉,当日至现场查获1万5608.4公斤有疑虑商品,已当场封存不得贩售

该名离职员工自称曾任职于台中清水的「力勤农产有限公司」,他表示,在去年10月到职担任司机,12/16送了「飞梦斯软骨」到高雄厂商,但从高雄北返时突然接到会计电话:「有没有撕标签?」。当时他回答「没交待啊!」也开始好奇为什么要撕标签;隔几天出同批货,老板就在叠货时大声说:「标签撕掉啊!」,才让他发现上头的有效期限为 2014-04-30,但当时已是2016-12-16,才让整起事件曝了光!该名离职员工还指称曾经看过2013年就逾期的肉品还照卖,连工作2年多的会计都说:「这批货我来的时候就在了,现在还没出光。」而老板给会计的解释竟是:「通通都冷冻不会变质啦!」。让他质疑一块肉冻了四年,加工后就可以吃,那订「有效期限」的意义为何?▲▼卫生局员工在现场共封存15吨有疑虑之商品。台中市政府卫生局食品药物科傅琼科长表示,上月接获不同民众的相同投诉,当天即前往位在清水区的「力勤农产有限公司」稽查,发现没有张贴任何标示的冷冻去骨猪肉1674箱(6公斤/箱),剪掉标签的冷冻猪肠333箱(6.8公斤/箱),共计1万2308.4公斤。此外,现场也有冷冻鸡腿220箱(15公斤/箱),有效期限为去年12/22及今年的01/05,共3300公斤。而为了避免让疑虑商品流入市面,上述三项共1万5608.4公斤的产品已当场封存,不得出货贩售。

卫生局表示,因部分有效日期标签已无法辨识,卫生局已照行政程序法请该公司负责人到局说明。不肖食品业者若贩售过期产品,可依违反食安法处最高2亿元以下之罚锾。